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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林奕含事件以及法官審判的態度我心都碎了.

性是最噁心的一種暴力,要知道多噁心你必須要經歷過才知道.

我曾經被教授性騷擾,當時我才二十歲,我想一個六十歲又離婚的男人受不了這樣花苞初開的誘惑吧.

雖然我這輩子沒有當過花,但是回憶他握住我的手我深深的作嘔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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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Dryseaso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